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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为“澜电收益”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为“澜电收益”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的通知
 
各结算参与人: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华能澜沧江水电收益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澜电收益”)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根据与招商证券签署的登记结算服务协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澜电收益”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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