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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和科技管理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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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5-12
【实施日期】 2006-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和科技管理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0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充分肯定中医药科技管理所取得的成绩,提高中医药科技管理水平,提高科技管理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我局决定开展中医药科技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表彰近10年来在中医药科技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奖励类别
  设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和科技管理优秀工作者两个类别。
  (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面向各级各类中医药管理部门及各级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企业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优秀工作者面向全国中医药各级各类从事科技管理的工作者。
  (三)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50个,优秀工作者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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