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曾培炎副总理在“第二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上讲话的通知 建科[2006]10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有关建设单位,部直属单位,有关行业学(协)会: 2006年3月28日-30日,“第二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现将曾培炎副总理在大会上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讲话精神,切实推进我国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发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全面规划部署智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 要认真组织学习讲话,准确把握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