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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国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圆桌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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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会〔2006〕39号
【发布日期】 2006-05-12
【实施日期】 2006-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国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圆桌会议的通知
环办会〔2006〕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中国可持续消费和生产,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定于2006年5月26日在北京联合主办中国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圆桌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中国与欧洲国家之间就循环经济的概念与马拉喀什进程(2003年联合国马拉喀什会议上制定的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十年发展进程)的联系、废物综合管理、环境标志、可持续采购、可持续产品、可持续建筑物等方面进行交流,并探讨进一步的后续行动。
  二、会议参加人员
  外方:欧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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