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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草案(DS261、DS340)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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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办〔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草案(DS261、DS340)征求意见的函
(国核安办〔2006〕63号)
 
 
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为指导各国开展研究堆运行限值、条件和运行程序管理及研究堆设计和运行中的辐射防护和放废管理工作,提高各国研究堆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起草了《研究堆运行限值、条件和运行程序》文件草案(DS261)和《研究堆设计和运行中的辐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管理》文件草案(DS340)。这两个文件草案已经过了多次专家讨论,现征求成员国意见。
  请你单位组织专家对这两个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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