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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监厅〔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监厅〔2006〕1号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做好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教党(2006)8号)要求,现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的部署和部党组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要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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