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以来,全国质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按照“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保国安民”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质检事业的中心任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调动各级质检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广大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奋发向上、积极奉献的良好风尚,推动质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等42个单位“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鹤晓等42名同志“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被授予“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全国质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进以质取胜战略,严格把关,热情服务,团结拼搏,求实创新,为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