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表彰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国质检人(2006)19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近几年来,全国质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履行“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保国安民”,的职能,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勇争一流,在“狠抓源头、深入打假、严格把关、服务发展、确保安全”,以及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他们在各项质检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带头作用,为推动质检事业的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积极奉献,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前进,总局决定对在质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授予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等38个单位“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刘志研等37名同志“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质检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