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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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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人发【2006】78号
【发布日期】
2006-05-08
【实施日期】
2006-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局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责任人是指国家林业局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责任是指行政许可责任人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第四条
行政许可责任追究,由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综合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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