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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关于中国移动北京地区移动电话资费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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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文字号】 信部清
【发布日期】 2006-05-08
【实施日期】 2006-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信产部关于中国移动北京地区移动电话资费方案的批复
信部清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你公司上报《关于调整北京地区移动电话资费的请示》(中移市[2006]16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现对中国移动北京地区移动电话资费方案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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